消杀除四害的工作主要由各级卫生防疫部门、街道办事处和乡、镇人民政府,以及相关行政部门共同负责。
四害的消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,需要多个部门的协作和共同努力。各级卫生防疫部门负责提供技术指导和四害密度监测,确保消杀活动的科学性和有效性。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则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的除四害工作,包括组织居民参与、制定居民公约等,通过社区力量推动四害消杀工作的落实。
【本文标签】
【责任编辑】苏州科思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
服务热线400-1522-119
公司邮箱frank.zhang@cscpest.com
公司地址普陀区陕西北路1388号银座企业中心1530室& 昆山开发区弘基财富广场1号楼233室
© 2023 苏州科思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
备案号:苏ICP备18015271号-12 网站地图技术支持